通知规定,东莞市专利奖申报单位为在东莞市依法登记注册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权人或者专利实施单位,专利为2016年12月31日(含)之前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,并且该专利技术(设计)的实施已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。
申报专利奖时,需要申请人登录东莞市科技局网站填写《东莞市专利奖申报书》并打印,还需要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、专利授权公告文本、专利登记簿副本和专利实施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证明等材料。